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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践行及时支付承诺 保障中小企业账款的倡议书
2026-11-052
各会员单位、各航空运输企业:
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6〕24号)和民航局《关于做好民航单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局发明电〔2026〕1832号)精神,落实民航局关于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的有关要求,践行“60日付现”承诺,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谨向全行业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及时支付,做“60日付现”的践行者。自账期起算点起,原则上在60日内以现金方式完成支付;合同未明确约定支付方式的,一律以现金(银行转账)支付,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方式变相延长账期。我们倡议各会员单位公开作出“60日付现”承诺,对历史遗留的逾期款项制定清偿计划、限期清零,真正做到“不拖不欠、应付尽付”。
二、严守规则,做行业清算的守护者。严格遵守民航行业资金清结算规则,依托民航清算中心等既定渠道,充分发挥民航统一清算平台作用,规范办理空管服务费、机场服务费、飞行校验费、不正常航班保障费用、客货运销售代理费等各类费用清算,按照约定时效及时划付资金,不以内部审批、预算安排、票据流转等理由拖延或拒付;主动与中小服务企业定期对账、核对余额,把争议解决在前端,确保产业链上下游资金流转顺畅,坚决杜绝拖欠行为,自觉维护行业良好的清结算秩序。
三、规范管理,做阳光支付的示范者。在合同与业务流程中明确“付款四项关键要素”:1.明确账期起算节点;2.明确支付方式和流程,坚持现金优先;3.明确货物和服务验收标准与期限,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;4.明确最长付款期限,原则上不超过60日。使用财政资金或纳入政府投资的项目,要严格落实从竣工验收(交付)到竣工财务决算的期限要求,全力保障中小企业账款、农民工工资等重点支出优先、足额支付。
四、用心服务,做客运伙伴的贴心人。针对票务代理、航空配餐、旅客服务、信息技术外包等客运类中小服务企业,推广标准合同范本,把账期与支付方式写在前面;依托客运销售结算系统实现代理费、服务费的定期集中清算;对配餐等高频次服务建立“按月汇总、限时确认、次月支付”的结算节奏,不因“临时任务”“验收待定”长期挂账。
五、守望相助,做货运伙伴的同行者。针对货运代理、仓储装卸、冷链物流、报关报检、快递末端等货运类中小服务企业,建立限时验收与异议处理机制,争议部分可先行支付无争议款项;对冷链、危险品等专业服务商给予账期倾斜和预付款支持;坚决防治“以大欺小、层层拖欠”,不得无正当理由将账期风险转嫁给链条末端的服务商。
六、诚信守约,做行业自律的监督者。倡议民航行业龙头企业带头发布并践行自货物、工程、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支付账款的承诺,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,共同营造民航运输行业“守信激励、失信受限”的良好氛围。
及时支付,利企利业;诚信守约,行稳致远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每一笔账款做起,让民航产业链的每一条“毛细血管”都充满活力,共同夯实民航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,让及时支付成为民航行业的共同自觉!

中国航空运输协会

2026年11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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