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民航行指委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2026-06-0413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函〔2026〕1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教育部职业院校民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民航行指委)拟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民航行指委推荐的成果奖类型为职业教育类,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(含职教本科)。申报的成果应充分体现本领域产教融合成果,兼顾区域分布。每个单位限报1项教学成果。教学成果报送仅可选择本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行指委渠道之一,不可多头申报。成果须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方可申报。申报单位按《通知》要求填写汇总表(见附件)、申报材料(申报书、教学成果报告、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)及支撑材料,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后,于6月11日前将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,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“学校名称+成果名称”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带到答辩现场。民航行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对经初审合格的项目,行指委将举行答辩评审会,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相应省级行政部门。为保证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评审质量,本次评审为线下会议评审。1.会议预计时间:2026年6月15-17日;地点:中国航空运输协会(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7号8层)。2.答辩人员:每个申报项目最多可三人参加答辩,一人陈述,专家组质询时均可回答。答辩成员应包括第一完成人。3.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,专家组质询时间5分钟。6.秘书处人员汇总所有专家打分情况,确定最终推荐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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